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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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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现将全过程管理流程及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预审流程

项目负责人将附件1《湖北工程学院科研合同审批表》、附件2《湖北工程学院横向科研立项审查表》、附件3 横向合同以及附件4《湖北工程学院横向科研项目补充合同》的电子版发送至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相关老师进行预审,以避免反复修改。

注意:最终合同文本以学校法律顾问意见为准。

二、纸质材料提交审核

1. 附件1《湖北工程学院科研合同审批表》: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名,审批表上的日期填写合理,审批时间须早于合同有效期的起始时间;项目基层管理单位意见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学院加盖公章;本表打印一式一份。

2. 附件2《湖北工程学院横向科研立项审查表》: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名,项目基层管理单位意见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学院加盖公章;本表打印一式一份。

3. 附件3 横向合同: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名,合同上的日期须合理,审批时间须早于合同有效期的起始时间;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处留空,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负责人签字;本合同打印不少于一式三份。

4. 附件4《湖北工程学院横向科研项目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指定收款账户应为项目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或研发团队中在编在岗成员的账户,且须为一类银行卡;补充合同中的经费预算表按照财务规定详细填写,以便经费本发放及后续报销;补充合同日期和主合同日期填写一致;甲方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负责人签字,乙方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丙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学院加盖公章;本合同打印一式四份。

注意:需办理技术合同认定及免税业务的,请参照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网站“技术合同登记认定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执行。

三、经费本办理与请款

1. 横向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须及时提交一份合同原件至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存档。

2. 经费到账后,先到财务处查询到账凭证,然后到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办理经费本;技术开发合同先办理技术合同登记认定后,再去财务处完成上账。

3. 填写附件5《湖北工程学院横向科研项目请款申请表》,到财务处代理记账窗口办理请款。


四、横向项目结项流程及结余经费处理

1. 横向项目结项前须确认项目合同约定的目标已完成、经费已全部到账、至少已请款一次且经费使用合规;填写附件7《湖北工程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委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带经费本一起到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审核盖章;结题报告打印一式三份,分别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院系、项目负责人留存。

2. 横向项目结题后,若有结余经费,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附件5《湖北工程学院横向科研项目请款申请表》和附件6《湖北工程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意见表》,到财务处代理记账窗口办理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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